
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是自然資源管理的基礎性、常規(guī)性工作,為耕地保護、用地審批等提供基礎數據支撐。該調查由自然資源部統(tǒng)一部署,以每年12月31日為統(tǒng)一時點,依托每年年底遙感影像數據,通過縣級實地調查,省級、國家級核查,查清年度內變化圖斑的地類、面積、屬性及相關信息,形成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。
《管理辦法》全文共28條,分為總則、總體要求、工作流程的梳理規(guī)范以及保障措施等主要內容,明確了省、市、縣三級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的職責分工,梳理規(guī)范了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全流程,建立了國土變更調查進度和質量的評價機制,壓實了安全生產和保密責任。
《管理辦法》提出,面對近年來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影響工作進度問題,河北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創(chuàng)新建立應急舉證機制,推動變更調查工作向基層延伸。因不可抗力導致縣級作業(yè)人員無法開展外業(yè)舉證的,可由鄉(xiāng)、村工作人員拍照舉證,保證工作進度。
“國土變更調查中省級協(xié)調任務重、管理難度大,高效規(guī)范開展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十分必要。河北針對新形勢、新要求和工作實際需求,在充分總結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經驗基礎上,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,走在了全國前列。”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調查監(jiān)測處有關負責人介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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